扬子晚报网5月5日讯(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)近日,南京江宁秣陵交警中队接到一市民报警,称在该中队辖区的桥南大街上,有一辆大货车在进院子时,不慎将门墩撞歪,院墙也受到波及。接到报警后,秣陵交警中队的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处置。

民警经调查得知,事发时,戴某驾驶一辆重型普通货车沿桥南大街由南向北行驶,行至建东路路段右转弯时,碰撞到了旁边的砖石结构的院墙和门,造成货车及院墙、门墩不同程度的损坏。
处理事故的民警询问戴某事发的原因,戴某表示,因对自己开车的技术太过自信,明知道车宽跟门宽相差无几,需要找人引导将车辆开进院子,但他就是觉得自己技术过人,结果一时疏忽,导致车边沿撞上了门墩,所幸只是撞歪,没撞倒院墙,也未伤他人。
因当事人戴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,观察疏忽、操作不当,是引发此事故的根本原因,其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。秣陵交警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九十一条及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(一)项的规定:当事人戴某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。
交警在此提醒,开车上路,需谨慎驾驶,不要盲目自信,避免因此发生交通事故。
校对 盛媛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