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10日,重庆涪陵区消委会通报多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,其中一起与手机有关。
2022年1月27日,涪陵区消委会接到彭女士投诉:1月15日,花6799元在一经营门店购买一部苹果手机;1月20日对该手机进行系统升级却无法更新,电话联系手机官方进行远程操作,仍然不能更新。
次日,彭女士找到经营者处理,经营者将该手机送到重庆售后,终于升级成功为最新系统版本。彭女士说,手机才买几天就发生系统无法更新的问题,不排除之后还会出现无法升级的情况,于是要求经营者换一部新手机。然而,经营者认为系统无法更新不属手机质量问题,拒绝了消费者的要求。
接到投诉后,涪陵区消委会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开展调查,消费者反映情况基本属实,经营者认为手机系统无法更新是软件问题不属手机质量问题。
涪陵区消委会调查人员认为,手机软件也属手机组成部份,经营者不能以此为理由拒绝维修。经协商,双方达成一致协议:针对消费者质疑手机下一步系统不能升级的问题,在下一步更新系统时如果不能更新,由经营者排除第三方软件引发故障后按《消法》影响商品使用性能原因,经营者为消费者退换手机。
随着大量新技术的应用,手机的科技含量不断提高,但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参差不齐,经营者凭借商品质量鉴定优势地位推脱“三包”责任,是引发消费争议的主要原因。此外,智能手机更新换代快,科技含量高,功能复杂,没有统一的国家和行业鉴定标准,厂商操作空间较大,拖延、推搪商品“三包”责任的情况屡见不鲜。
涪陵区消委会分析认为,本案在大多数消费者看来,手机本身系统软件问题也是手机质量问题的一种,经营者以软件升级不属维修不能换机为理由逃避责任,不承认是产品质量问题,有损消费者权益。消费者认为,手机本身系统软件是手机的组成部分,理应纳入手机维修范围。然而,现行的手机“三包”规定中,注明的主机故障主要集中在硬件方面,且没有明文规定“软件升级属于维修范围”,使得商家有了逃避责任的借口。因现在的智能手机功能日新月异,现行的手机“三包”规定也应该升级换代,用制度保障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上游新闻记者 郭发祥
编辑:陈璐
责编:张松涛
审核:冯飞